一、手续费主要由商家承担
刷卡机手续费通常由商家支付。当消费者在商家处使用银行卡(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)进行支付时,商家需向支付服务提供商(如银行、第三方支付机构)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,以获得支付服务。这一规则适用于大多数消费场景,例如超市购物、餐厅用餐、服装店消费等。以超市为例,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支付100元,超市实际到账金额可能为99.4元,其中0.6元即为手续费,由超市承担。
二、手续费构成:三方分润的复杂机制
刷卡机手续费并非由单一方收取,而是由发卡行、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三方共同分配。
发卡行服务费:由发行银行卡的银行收取,用于补偿其提供的信用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。发卡行费用通常为交易金额的0.45%左右(视行业而定)。例如,消费者使用招商银行信用卡在商家处消费1万元,发卡行将收取约45元服务费。
清算机构服务费:由提供清算服务的网络运营商(如中国银联)收取,确保资金安全、快速地从持卡人账户转移到商户账户。清算机构费用通常为交易金额的0.065%,发卡行和收单机构各承担一半,即分别承担0.0325%。以1万元交易为例,清算机构将收取约6.5元服务费。
收单机构服务费:由提供POS机具和服务的收单机构(可能是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)收取。收单机构费用通常为交易金额的0.1%-0.2%,具体取决于行业、商户规模及谈判情况。以1万元交易为例,收单机构将收取约10-20元服务费。

尽管手续费通常由商家承担,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消费者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部分或全部手续费。例如,一些小型商户为降低成本,可能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或直接向消费者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转嫁成本。此外,部分特殊卡种或行业(如跨境支付、预付费卡等)可能存在手续费由消费者承担的情况。然而,这种做法并不符合行业惯例,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并选择其他支付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