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税务规定:POS机收款本身不直接产生税费
根据现行税法,POS机刷卡本身不产生税费,但交易产生的收入可能纳入税务申报范围。具体来说:
个人POS机刷卡:若用于资金周转或正常交易流水,且未达到纳税门槛,通常无需交税。
对公账户收款:若商户办理对公账户并通过POS机收款,达到一定额度后需缴纳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等,但个人用户一般不涉及此情况。
二、收入类型: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需区分
个体通过拉卡拉POS机获得的收入可能分为两类,税务处理方式不同:
劳务报酬所得
若个人通过拉卡拉展业工具(如推广POS机、收款码)获得佣金,属于“劳务报酬”,需按以下规则纳税:
预扣预缴:月收入≤4000元时,扣除800元后按20%税率;月收入>4000元时,扣除20%后按20%税率。
年度汇算:并入综合所得,按3%-45%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,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(6万元/年)及专项附加扣除(如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等)。
案例:某用户月佣金5000元,预扣税额=5000×(1-20%)×20%=800元;全年汇算时,若综合所得未超6万元,可全额退税。
经营所得
若个体商户通过POS机收款用于经营,需按“经营所得”申报个税,适用5%-35%五级超额累进税率。但小微企业月销售额≤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,综合所得年收入≤12万元的个人,扣除费用后基本无需缴税。

增值税优惠:月销售额≤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。
个税优惠:综合所得年收入≤12万元的个人,扣除基本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后,基本无需缴税。
专项扣除:充分利用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,可进一步降低税负。
四、合规建议:规范操作避免税务风险
区分收入类型:明确收入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,按对应规则申报。
保留交易凭证:保存POS机小票、对账单等,便于税务核查。
关注政策更新:2025年10月起,拉卡拉等支付机构需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,个人需及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。
咨询专业机构:对复杂税务问题,建议咨询税务师或当地税务局。